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》、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志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,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是省委、省政府赋予省直、中直驻粤单位、各有关行业协会的一项常规性、常态化工作,是各单位工作成绩的展现与记录。受省地方志办公室的委托,由协会负责每年组织船舶企业,编写广东省地方志(船舶工业)的年报资料并上报。
为做好2017年地方志的编报工作,请各船企单位高度重视,依照附件及地方志编写要求(可参考范文)提供企业资料,于2018年6月15日前反馈至广东省船舶工业协会秘书处。
附件:
1、2017年地方志编写大纲
2、地方志编写要求与规范
3、地方志范文
联系人:连晓梅 电话:020-81369703
邮 箱:
2140444526@qq.com
广东省船舶工业协会
2018年5月15日